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由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制。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八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在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baise.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02.103.218.169:8888/html/10831/index.html)上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149号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33000;电话:0776-2829671,电子邮箱:bsjw2829671@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百色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局党组书记陆伟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委办公室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严格政务信息的发布管理,由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依次审查拟发布的信息,做到既及时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又不泄漏秘密信息,并指定一名人员具体负责本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本局编制并更新了《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指南》、《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部门职权目录》、《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并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本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本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分为:机构概况、领导班子、财政信息、权责清单、工作动态、建筑市场、政民互动、质量安全、标准定额、政策法规、机关党建、执法督查、城乡建设、通知文件、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招投标公示、房地产公示公告、业务系统等,2020年本局门户网站运行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我局都能及时通过指导精神有针对性的整改,做到为民着想,及时公开民生关注信息。局网站也设置有民政互动、社会评议栏目,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
(五)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城区城乡建设,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快速稳健发展。主动公开城区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农村危房改造、乡村风貌改造、建筑节能减排、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招投标、政务服务等重点内容,及时公开行业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群众参与和监督,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我局利用本局网站公开10个栏目81类信息共1917条,利用百色政府网站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概况类信息179条,政务动态信息68条,信息公开目录16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20年,我局未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至今无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发生。
(二)2020年度,我局通过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917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47项,可全程办理服务事项数量40项。办理总数31102件。公开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动态、质量安全、标准定额、执法监察、政策法规、公告公示、工作动态、各类文件及通知、审批指南、政务公开。
(三)本局将按要求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本局驻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了本局概况及职责、政务公开指南、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部分已印发的非涉密文件、有关政策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等政府信息材料。
(四)我局将工作动态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布于本局门户网站,定期对各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并规范信息分类,调整发布格式,使本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界面更清晰、浏览更快速、查询更便捷。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无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通知性文件 | 67 | 67 | 6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15 | 增285 | 8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无 | 204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减2 | 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 | 减2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2 | 30056922.8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本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能够按时办理2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本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未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
2.重复申请 | 无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
(六)其他处理 | 无 | ||||||||
(七)总计 | 无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本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如下。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无 | 无 | 无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1 | 无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二是宣传力度上还有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规划建设部门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需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不足,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切实扎实有序地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形成从上至下齐抓政务公开的工作网络,把政务公开工作常规化。同时,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界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时补充、更新本局在市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上的信息。
三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重点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项目的进展、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地产信息等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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