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靖委员:
您在百色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98号提案《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对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指出的问题反映了当前我市物业管理现状。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培训,持续普及和提高物业管理专业化知识
一是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局每年都开展大型政策宣贯培训会,邀请了《条例》的起草专家对全市各县(市、区)住建系统、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城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等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强和深化各部门对政策理解和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全面、整体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我局制定并印发了《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物业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大讲坛培训,让全市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更好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广大业主。
二是整理资料做好宣传,我局收集汇总了以政策解答的形式编制《百色市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政策解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政策摘要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指引》针对小区业主反映较多的、热点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相关问题,如: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关系,业主大会怎么召开,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等十多个问题进行解答;针对《民法典》出台实施后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我局进行分类编写《进入<民法典时代>物业待敌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印发给各县主管部门进行宣传。印制1000余份《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问答》发放给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在辖区内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了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是严格监管,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安全。在商品房公共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后,我局积极引导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同时,我局加强内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维修资金的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公开、透明。修订完善《百色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收取难、申请程序不明确、续筹难、维修资金被挪用侵占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细化和强化职能职责,逐步健全和完善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一是指导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公示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事项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要求各地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服务,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做好绿化养护,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清扫清运,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二是为减少因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转嫁物业服务企业引发矛盾,我局按照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指导县(市、区)在乡镇(街道办)和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承接查验,对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沟通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杜绝交付后的矛盾转嫁。
三是开展物业小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采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询问业主的方式,对物业小区的生活环境、服务质量、安全隐患和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阅了物业服务公示栏、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收费票据,了解物业服务项目运营状况,及时指出了物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规范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也对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压实属地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不断规范完善我市物业服务监管工作。
三、积极探索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百色市关于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合同备案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填补了国家取消物业服务资质管理后的监管方式和方法,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和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的企业进行信用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信用信息备案和登记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广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信息管理,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和日常动态管理,构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和创文明城市工作的相关内容,我局在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编制了《百色市物业文明小区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围绕物业小区日常物业管理基本工作内容,从房屋管理与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宣传氛围、履职配合工作、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等多个方面进行评选,不断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文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巩固和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精神,持续推进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同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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