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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百色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节后复工复产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2-23 09:00     来源: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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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百色市城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项目管理部:

当前,正值春节后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2418号),文件要求,为深刻吸取国内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防范遏制春季事故多发态势,全力为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及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我局将于2月份组织开展2024年百色市城区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复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223—315日。

二、检查范围

百色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复工复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重点

(一)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落实六个一,即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做专题部署;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消防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如实做好记录,签字存档备查;全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进行一次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特别是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确保能正常使用;完善一次安全审批管理手续,项目在完成各项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后,需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复核通过,方可复工复产。

(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防高空坠落措施落实情况。

(五)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六)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燃烧性能是否达到B1级以上以及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外脚手架、临时活动板房等危大工程是否规范标准要求。

(八)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九)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六个百分百工七条,路六条措施落实情况,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监控安装使用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及整改阶段(223—27日)。各项目管理部要严格按照企业及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对所承建、监理的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方可恢复施工。

(二)督查检查整改阶段(228—315日)。我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城区所有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检查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树立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批示精神。

(二)严格落实节后复工验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安全防范。各在建项目相关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项目经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监理单位要及时审查施工企业上报的材料,并现场进行核验,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总监签发复工令。新复工的在建工程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经检查合格后,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复工。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未开展工作的不得擅自复工。

(三)我局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或开展自查工作不到位的项目,我局将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态度恶劣的项目将进行动态扣分及处罚,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列入诚信不良记录。

(四)请驻百色市城区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于复工前将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盖章的复工报审表报到我局质安站存档(百色市住建局304室,联系人:韦思羽,联系电话:0776-2808405)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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