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的通知》(桂建房〔2024〕10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田阳区房产管理中心: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的通知》(桂建房〔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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