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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本级公租房(人才公寓) 申请指南及相关申请表

2024-03-14 16:06     来源: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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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一)符合《百色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百政办发〔2016〕56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低保、特困人员);

2.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二)符合《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聚集百色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百办发〔2022〕6号)第一点第(二)条及《百色市加大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力度措施实施细则》(百建规〔2022〕9号)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三)符合《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百人才办〔2024〕4号)规定的各类人才。

二、申请流程、申请材料

(一)符合《百色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百政办发〔2016〕56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流程:

(1)公租房APP线上申请:申请人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公租房”,出现“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公租房APP(蓝色图标),点击下载安装,实名注册并登录,按照申请操作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将申请表原件提交市城区各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中心二层214号窗口)复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公示、轮候分配。


(2)线下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辖区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租房初审单位窗口领取申请表等材料(也可以登录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表格资料),填写准备好材料后,提交回公租房初审受理窗口。

初审受理单位:

①百城街道办事处,办公电话:0776-2895018;

②龙景街道办理处,办公电话:0776-2781611;

③四塘镇人民政府,办公电话:0776-2969886。

2.申请材料: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低保、特困人员)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A表原件);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B表原件);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3)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B表原件);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③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未满5年的毕业证书(现场核验原件);

④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⑤如申请人为非右江区和田阳区户籍人员,还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4)外来务工人员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百色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B表原件);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③与所属单位(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地缴纳税款(免税的可视同缴纳)或者社会保险费累计达到1年以上的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④如申请人为非右江区和田阳区户籍人员,还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二)符合《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聚集百色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百办发〔2022〕6号)第一点第(二)条及《百色市加大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力度措施实施细则》(百建规〔2022〕9号)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1.申请流程:

申请人(家庭)通过手机下载“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公租房APP”申请,按照申请操作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将申请表原件提交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中心二层214号窗口)复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公示、轮候分配。

人才中心办公电话:0776-2895018。

2.申请材料:

(1)《百色市城区高校毕业生公租房申请表》(原件);

(2)持有高校毕业证书(现场核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4)提供由工作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1个月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作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款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三)符合《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百人才办〔2024〕4号)第六条规定的各类人才

1.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

①被认定为A、B、C、D、E类的高层次人才可登录百色市红城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https--ydgw13--yunxida--com-0d2f78a8ce.zipv6.gxzf.gov.cn/desktop.html#/managerHome),点击“申请人才公寓”,按照申请操作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提交申请材料。

②申请人(家庭)通过手机下载“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公租房APP”申请,按照申请操作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将申请表原件提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中心二层214号窗口)。

(2)线下申请。通过线下填报《百色市人才公寓申请表》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中心二层214号窗口。

2.申请材料:

(1)《百色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现场核验原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

(4)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场核验原件);

(5)申请人为已婚家庭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等(现场核验原件)。

(6)其他证明相关材料。

备注:符合以下两种情况只需提供①②③项

1.符合第六条第(三)类的人才,第③项材料由用人单位提供;

2.符合第六条第(七)类的人才,第③项材料由统一安排实习的部门提供。



百色市住建局政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776-2821531、284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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