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质安监〔2021〕21号
驻百色市城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1年建筑工地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建质安监〔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加强我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我局决定于5月下旬开展百色市城区2021年危大工程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大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外脚手架等易发生坍塌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百色市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存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中所列的“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以及临时活动板房、梁墙板柱同时浇筑混凝土的模板支撑体系、地下开挖和有限空间的安全作业等。重点检查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
三、检查时间
2021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
四、检查人员安排
本次检查共分四个检查小组,每个检查小组检查包括1名组长、1名联络员、2名起重设备专家、2名安全专家(从百色市建筑业协会抽取);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委托有资质的检查机构进行检查。
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小组另行通知。
五、检查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五)验收情况。危大工程施工完成后,是否组织验收,是否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
(六)危大工程现场安全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参建主体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37号令)并贯彻落实,同时加强工人安全教育,杜绝违规作业,切实加强项目危大工程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二)立即开展排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参建主体责任单位、各项目管理部要多角度、全方位的对本工程存在的危大工程进行排查,重点对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及建筑起重机械等进行排查,找出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加强执法,严厉查处。各项目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逐一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如发现施工现场未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等重大隐患,一律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动态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企业、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并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3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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