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建发〔2019〕8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开展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317号)、自治区安委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43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9〕32号)以及百色市安委会《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9〕45号)要求,我局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纪念百色起义9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30日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组织辖区内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制作安全知识宣传栏,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墙报、板报、安全调研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指导在建项目利用对普通工人开展岗前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等活动契机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充分借助本辖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农村危旧房改造以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加强安全事故防范,特别是切实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做好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的监管,加强对高支模钢管扣件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的监管,加强对深基坑变形监测、周边堆物的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要重点加强农村危房排查和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纳入2019年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对暂时无法改造的,要制定措施,加强安全使用管理,防止房屋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大型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认真组织或参加当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咨询现场认真接待群众咨询,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积极组织和参与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四)组织参加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我局将在6月下旬召开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各局按具体文件通知要求参加。
(五)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警示教育学习。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对本行业的典型安全事故进行认真分析,督促行业从业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相关负责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五、“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安排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十一考核巡查组对我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19〕18号)和《2019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9〕25号)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在建项目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高空坠落救援、模板坍塌和土方坍塌等事故应急救援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四)开展“网上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相关网络举报平台。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方案,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调研指导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要重视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营造活动氛围。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大力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安全文明素质。
(四)认真总结报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9年7月3日前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各地报送的活动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联系人:邵辉,联系电话:0771-2823078,邮箱:bsjwjgk@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14份)
附件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百色行”
活动情况统计表
是否编制活动方案 |
□是 □否 |
对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
次 |
制作活动主体公益广告、宣传画、板报等宣教产品数量 |
部(张) |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
次 |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开设专版专栏 期
发放宣传资料 份
设置展板、标语等 块 |
举办安全知识大赛 |
次 |
举办演讲比赛 |
次 |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
开展警示教育 场
受教育 人次 |
开展其他宣教活动 |
举办培训讲座 场
举办竞赛 场
举办展览 场
举办其他活动 场 |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题行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篇
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条 |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
派出检查组 个
检查企业 家
检查项目 个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项
发现隐患 项 |
注:本表为本辖区内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