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
百建行决字〔2024〕2号
当事人:百色恒大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莲塘路**号恒大悦澜湾小区
根据百色和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百色恒大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悦澜湾”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专用账户与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你公司在百色市右江区莲塘路33号建设的百色恒大・悦澜湾项目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和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行为。我局于2023年12月1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将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按规定使用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款项。你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和《百色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由监管机构对其中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监管,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具有广西建设行政执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案件调查笔录等证据为凭。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3月20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和听证告知书(百建告字〔2024〕2号),期限内你公司未提出申辩。
综上,依据《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属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对于你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违法行为。我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你公司叁万元(¥30000元)的罚款。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财科(406室)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并根据“通知书”上的“缴款须知”缴纳罚款。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可以采取以下行政措施:1.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根据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上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六个月内向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者起诉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单位地址:百色市城东大道149号
联系电话:0776-2801075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