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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 百建行决字〔2024〕1号)

2024-06-14 10:10     来源: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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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

                                       


                                                百建行决字〔20241

当事人:广西百金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百城街道办事处东合村东旦中屯**

经查,你公司建设单位广西百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百色市龙景区LJ02-03地块建设的钢架结构棚(傲体篮球训练馆、蓝剑羽毛球馆)项目,总建筑面积4200㎡,钢架结构,工程项目合同价款315万元。该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情况下于201810月擅自开工建设,在未经竣工验收情况下于20196月擅自交付使用。我局于2022913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使用该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合格前,禁止使用该项目,并于2023726日下达《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使用该项目。建设单位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十六条第三款: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的相关规定。具有广西建设行政执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案件调查笔录等证据为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你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就擅自施工、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竣工验收就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我局于2024322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和听证告知书(百建告字〔20241号),2024320日,你公司提出申辩称:1.依据法律处罚过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2.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公司积极配合整改,委托第三方对两个球馆钢结构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鉴定结果安全性鉴定等级评定为B级,已经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应当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请我局从轻处罚。

经审查,你公司未申请施工许可就擅自进行施工、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竣工验收就擅自交付使用,存在三个违法行为,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所称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你公司称我局以同一个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符合事实。2022913日我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百建监202247号)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使用(傲体篮球训练馆、蓝剑羽毛球馆),补办完善相关建设审批、验收手续,你公司仍未能按照要求进行改正,2023726日我局下达《立即停止使用的通知》(百建监202347号),你公司虽然委托第三方对两个球馆钢结构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但仍未能办理相关建设审批、验收手续且一直在使用未验收的傲体篮球训练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你公司提出的申辩理由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因此,你公司提交的相关申辩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于你公司申请减轻处罚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综上,依据《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你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属于严重情形,违法情节属于严重。对你公司未取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的行为,我局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并处你公司项目合同价款1.7%的罚款,即伍万叁仟伍佰伍拾元(¥53550元)你公司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属于轻微情形,违法情节属于轻微对你公司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行为,我局决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贰拾万元(¥200000元)。对于你公司未竣工验收就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停止使用傲体篮球训练馆、蓝剑羽毛球馆,补办相关手续,并处你公司合同价款2%的罚款,即陆万叁仟元(¥63000元)。

以上共计罚款叁拾壹万陆千伍佰伍拾元(¥316550元)。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财科(406室)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并根据通知书上的缴款须知缴纳罚款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可以采取以下行政措施:1.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根据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上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六个月内向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者起诉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单位地址:百色市城东大道149

联系电话:0776-28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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