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企业和有关技术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22号)要求,专项治理行动已经进入全面排查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从速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台账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交叉比对,逐级推送第一批涉嫌“挂证”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名单线索。请各相关企业收到我局建管科推送的名单线索后按照通知要求与涉及整改专业技术人员于12月20日前主动完成整改,确保注册单位与社保、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且不存在多家社保和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或多项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
二、完善佐证材料,认真核查整改。请市建筑业协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通知和指导相关企业做好核查整改,请涉及整改企业在12月20日前提交整改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及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打包发至我局建管科邮箱bsjwjgk@163.com,邮件主题为“XX企业涉嫌违规“挂证”行为核查整改情况说明”。
全面排查阶段结束进入处理阶段后,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我局将提请有权限的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未尽事宜,请与我局建管科联系,联系人陈星霓,联系电话:0776-2804203。
附件:佐证材料清单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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