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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百色市建筑市场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

2023-04-04 17:00     来源: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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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业市场管理,加强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建筑业专家在建筑市场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技术咨询、方案论证、培训授课、质量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充实百色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审图、检测企业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咨询研究、建筑市场管理等工作,并具备参加本市组织的专家活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建筑市场管理专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丰富的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满六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人员资格(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建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能够胜任建筑市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检查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能够胜任建筑市场和保障农民工工作支付的检查工作。

(二)质量安全专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丰富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满六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人员资格(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质量安全验评标准,具有丰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设备等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能够胜任质量安全生产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注:个别不满足上述条件,但长期在企业担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丰富监督执法检查或事故调查处理经验的特殊人员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受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参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检查、督查、鉴定、评价等活动;

(三)参与建设工程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四)受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参加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五)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六)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参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申请条件要符合本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要求);

(八)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四、专家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自觉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调研工作,及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遵守职业道德,对需要保密的工作成果承担保密的责任;

(四)对自己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专家库成员不得私自以专家的名义承揽业务;

(六)依照有关规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申报材料

(一)《百色市建设系统建筑市场专家资格申报表》(见附表1)、《百色市建设系统工程质量安全专家资格申报表》(见附表2)或《百色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资格申报表》(见附表3),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

(二)申报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它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发表的论文、著作,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

六、专家的管理

专家库由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3年调整更新一次。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入库专家,需向市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

1、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2、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应当及时提出退出专家库申请。

(二)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1、专家在履职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

2、专家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无故未完成任务的;

3、专家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正常活动的;

4、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5、专家在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期间,不负责任,以权谋私,违反职业道德,在执行任务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提供有失公正或错误意见结论的;

6、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未遵守回避或保密原则的;

8、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七、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百色市建筑业协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库的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专家资格。请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申报人员《申报表》一份及申报材料一套装订成册(含word及扫描电子版),报市住建局质安科,邮箱:bszjzak@163.com。

联系人:质安科龙城,电话:18677618726、0776-2833305,联系人:建管科林朝晖,电话:18777610127、0776-2823078。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149号百色市住建局三楼305室。

附件 1.百色市建设系统建筑市场专家资格申报表

     2.百色市建设系统工程质量安全专家资格申报表

     3.百色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资格申报表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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